数字化电子发票常见问题解答

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,不以纸质形式存在、无需介质支撑、无需申请领用。数字化电子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,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票单一票种,设立税务数字账户,实现全国统一赋码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、自动流转交付。

1、数字化电子票如何申领?

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,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,无需领用数字化电子发票,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,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。

2、已纳入数字化电子票推广范围的纳税人,其前期领用的税控设备如何处理?是否还需要抄报税?

已纳入电票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纳税人,主管税务机关暂不收回其税控设备,其持有的税控盘、税务UKEY等税控设备仍需按月(季度)进行抄报税操作,未及时抄报税将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。

已纳入数字化电子票推广范围的纳税人未缴销税控设备,需要对前期开具的税控发票进行红字冲销的,需要在税控设备中开具红字发票。

3、使用电子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,作废后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会退还吗?

使用电子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无法作废,只能红冲。使用电子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以下简称“纸专”)、增值税普通发票(以下简称“纸普”)的纳税人,其开具纸专、纸普时扣除的授信额度,可在当月作废发票后实时回退。

4、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票服务平台对开具、取得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?

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(四川省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—税务数字账户】模块)后,可通过“全量发票查询”模块查询其开具和取得的发票。

5、通过电子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,单张开票金额有限制吗?

通过电子票服务平台(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—开票业务】模块)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,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,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。通过电子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,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。

6、我公司想以数字化电子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,还需要同时保存对应的电子件吗?

需要。根据《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6 号)的规定,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,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。

7、试点纳税人在电子票服务平台可以维护哪些项目信息?

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票服务平台中的“基础信息维护”模块,对纳税人的项目(商品或服务)名称、规格型号、单位、单价、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及税率/征收率等信息进行维护。项目信息维护后,纳税人可在开票时直接选择已维护信息,减少开票时间。

8、纳税人收到一张数字化电子票,自行打印后,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,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的凭证?

纳税人以电子票的纸质打印件可以作为报销入账的凭证,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,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全电发票电子文件。

9、收到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的数字化电子票,发现发票清单和票面在一起,像这种商品种类较多的,发票清单和票面不需要分开吗?

数字化电子票无固定版式,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,交易项目明细要素能够在数字化电子票的票面信息中全部展示,无需另行开具销货清单。

10、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冲?

试点纳税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,依次选择进入【开票业务】—【红字发票开具】—【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】,也可以通过【税务数字账户】—【红字信息确认单】—【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】,选择对应蓝字发票发起红冲。

11、电子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的查验方式有哪些?

电子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,一是单张发票的查验(手工单张录入,单张文件导入);二是批量发票的查验(下载模版-录入信息-导入查验)。

12、使用电子票服务平台当月开具的发票,可以作废吗?

使用电子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无法作废,只能红冲;使用电子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,符合作废条件的,可以作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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